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6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成中先
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情况
胡成中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具体持股
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股份数量 无限售流通股
股东名称
(股) (%) (股) 数量(股)
胡成中 8,450,000 1.91% 6,337,500 2,112,500
二、减持计划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胡成中先生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2,000,000 股。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
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其他相关说明
1、 股份限售承诺:
(1)胡成中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承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的 25%;自离任上述职务后
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该承诺正在严格履行中。
(2)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国内资本市场长
期投资价值的认识,胡成中先生承诺自 2015 年 11 月 2 日起六个月内
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
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
4、胡成中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第七条所列之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5、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胡成中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胡成中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