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李亚惠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 亚惠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理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 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李亚惠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公司对李亚惠 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李亚惠女士的离职不会影响公司相 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 新的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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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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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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