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二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430 号)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1 月以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方式向 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10,307,062 股,发行价格
9.7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2,054,699,995.7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 2,012,839,995.7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1 月 19 日全部到位,并由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 110ZC0016 号《北
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分别在工商银行北京安定支行、交
通银行北京三元支行、兴业银行北京世纪坛支行开立了三家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同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5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
届监事会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8,408,795.09 元。
2015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
届监事会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行定期
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2016 年 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六
届监事会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2016 年 3 月 16 日召开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5 亿元的
投资额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3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北京首创股份有限
公司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五届董事会 2013 年度第十四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的《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
订案)》、第五届董事会 2014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5,47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下列项
目:
序 预计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投入募集资金
募投项目名称
号 (万元) (万元) (万元)
湖南省常德市皇木关污水处理
1 11,259 11,259 8,379
工程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城区杨家
2 6,949 6,949
溪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湖南省常宁市污水处理工程项
3 3,500 3,500 3,500
目
安徽省阜阳市泉北污水处理厂
4 14,687 14,687 11,293
工程
安徽省淮南市淮南首创水务第
5 2,600 2,338 1,794
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第二污水
6 6,500 4,900 3,170
处理厂项目
山东省临沂市苍山县第二污水
7 4,497 3,600 3,600
处理厂项目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污水处理
8 8,000 6,720 6,720
厂项目
山东省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9 8,904 8,904 6,409
扩建工程
浙江省嵊州市嵊新污水处理厂
10 8,631 4,402
一期提标改造工程
江苏省徐州市区区域供水中心
11 49,998 39,998 33,028
水厂(刘湾水厂)改扩建工程
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新区自来水
12 20,342 12,550 1,560
厂项目
安徽省铜陵市第五水厂一期工
13 19,001 12,022 2,630
程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生活垃圾
14 7,000 7,000 7,000
无害化填埋场项目
湖南省凤凰县城镇生活垃圾处
15 5,000 5,000 5,000
理工程项目
16 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61,641 61,641
合计 205,470 155,763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三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3,603,954.16 元;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5 亿元。募集资金可用余额 513,603,954.16 元。
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16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专户 1 工商银行安定门支行 0200001119024599537 800,000,000.00 11,203,854.15
专户 2 交通银行三元支行 110060635018150362356 619,699,995.74 326,287.35
专户 3 兴业银行世纪坛支行 321200100100215458 600,000,000.00 2,073,812.66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效率,降低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短期理财产品
资金转回至募集资金专户后,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
正常实施,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7 年 2 月 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
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履行了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并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没
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 2017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相关规定。
中信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2、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2 月 3 日
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