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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8-03-25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8年3月24日上午9:30,公司在上海虹杨宾馆2楼会议厅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7人,委托4人(其中:董事杨列克先生书面委托董事刘雨忠先生出席并表决,董事穆翔飞先生书面委托董事纪四平先生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濮洪九、王立杰二位先生均书面委托独立董事乔春华先生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刘雨忠先生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穆翔飞先生因职业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名张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订后的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1. 细则中原第一章第二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修订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为:代表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的经营情况、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细则中原第二章第七条"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作为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修订为"公司设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业务,定期不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通、汇报内审工作情况,配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公司应建立健全内审工作制度,保证内审工作正常进行。内审人员应具备注册会计师或中级会计师以上专业职称,或持有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3.对细则中第三章第八条相关内容作如下修订:
    (1)原"(四)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修订为"(四)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根据需要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核";
    (2)原"(五) 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修订为"(五) 审查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执行情况,并提出对违规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建议";
    (3)增加"(六) 对内部审计人员尽责情况及工作考核提出意见";
    (4)原"(六) 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修订为"(七) 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4.对细则中第四章相关内容作如下修订:
    (1)第十条中增加"(六) 年度、半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内容,原"(六) 其他相关事宜",修订为"(七) 其他相关事宜";
    (2)第十一条中增加"(五) 根据内审部门提供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报告及相关信息,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于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前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内容,原"(五) 其他相关事宜",修订为"(六) 其他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设部分机构和机构更名的议案
    同意根据工作需要,增设朔州项目部、通风管理部,设备动力部更名为机电管理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对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05年向控股子公司江苏大屯铝业有限公司提供的人民币3.5亿元的委托贷款即将到期,为支持其发展,同意继续向该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3年,贷款利率参照国家银行同期利率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第一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该议案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  奇先生,男,1960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群众,1986年5月参加工作。曾任上海市钢铁研究所项目经理,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投资银行高级项目经理,1997年1月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2003年6月任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高级策划,2006年7月任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投资资产组综合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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