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新疆百花
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请
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由于公司 2014 年度、2015 年度连续亏损,上海证券交易所已根据《股票上
市规则》自 2016 年 3 月 7 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 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若公司 2016 年度经审
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暂停上市。
二、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若公司 2016 年度经审
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 2016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起开始停牌。上
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
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其他提示说明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2016 年度将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2 亿元—1.42 亿元,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新疆
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业绩公告》(2017-011)。公司 2016 年度的准确
财务数据将在 2016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
为 2017 年 3 月 10 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