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公司 2016 年度经营业绩为亏损,营业收入低于 1000 万元。因公司
2015 年度经营业绩为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
下:
一、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16 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
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00 万元左右,营业
收入为 530 万元左右。(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16 年业绩预亏公
告》(临 2017-003 号)。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1 的规定,上
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
为负值或者被追溯后连续为负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
入低于 1000 万元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低于 1000 万元。上海证券交易所
将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 2015 年度亏损,若经审计后公司 2016 年度经营业绩为亏
损,营业收入低于 1000 万元,公司股票将在 2016 年度报告披露后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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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0 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