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
的讨论与分析,我们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
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监事会已对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参与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
公司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于公司监事赵俊、陆
雅峰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对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项进行回避表决。上
述 2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
法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决定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签字页)
监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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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雅峰 赵俊 康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