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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
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现就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
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罗滋先生、李挺先生和董事武辉先
生组成。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一六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常青林
先生、张芳女士和杨锦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召集人由专
业会计人士常青林先生担任,委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达 2/3。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组织召开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6 年 1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一六年第一
次会议,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 2015 年度生产经营和重大投、融资事项等情
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协商确定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审阅公司编制的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书面确认意见;
2、2016 年 3 月 2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一六年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15 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2015-2016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及《公司 2016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
3、2016 年 4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一六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16 年 8 月 12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一六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1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一六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年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
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对其年审工作进程进行了必要的督查和审阅。
1、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部编制的 2015 年度财务
报表,并与年审会计师协商确定了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2、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与会计师就相关审计重点进行了充分的沟
通,并书面发函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完成审计工作;
3、在会计师出具步审计意见后,召开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年度财
务报告等事项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时,审计委员会就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过程中
关注的重点问题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督促其按计划完成审计工作,
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
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
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此,审计委员会经讨论研究后,向公
司董事会提议 2016 年度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
计机构。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审计督查部 201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并认真审阅了 2016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
计划开展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等情况,且公司也不
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导致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