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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活塞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1-25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17 年 1 月 14 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通知,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召
  开,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十一人,亲自参加会议董事十一人,公司董事长林风华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告后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 30,315.1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其中: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资金
                                                           土建投资     设备投资
 1       滨州发动机年产 25 万套汽车发动
                                             30,315.13     29,348.05     967.08
         机缸体、缸盖、曲轴建设项目
               合 计                         30,315.13     29,348.05     967.08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于 2017 年 1 月 11
日出具了《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鉴证报告》(中兴华核
字(2017)第 030001 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
30,315.13 万元置换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告后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30,315.13 万
元。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 2016 年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
项,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发生变化,对《公司章程》做以下
修订:
    《公司章程》第六条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5051.5518 万元。”。
    《公司章程》第十九条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5051.5518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95051.5518 万股。”。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人员组成为:全体董事;韩永贵为主任委员,陈宝 、林风华为
副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为:贾丛民、于光、闫小雷 ;独立董事贾丛民为主任
委员。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薪酬考核委员会人员组成为:魏安力、贾丛民、陈宝 ;独立董事魏安力为
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人民币 15 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缓解公司还款压力,满足公司发展资金需求,深入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
提升资本市场影响力,降低筹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
经营发展,现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中期票据,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发行利率以簿记建档利率为准,发行的费用预算约 2450 万元。
    2、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中期票据发行相关工作,并授权公司法定
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署相关中期票据发行协议、合同或其他协议。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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