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转让所持公司股份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发布了《关于国有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
受让方的公告》(2016-054),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一次性整
体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 155,322,68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51.25%。公开征集期于 2017 年 1 月 3 日截止,经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 月 4 日开市起
停牌。2017 年 1 月 11 日、2017 年 1 月 18 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
转让所持公司股份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002、2017-003),
2017 年 1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
集受让方结果暨继续停牌的公告》(2017-004)。
目前,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
特集团”)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正在对拟受让方进行尽职调查。尽职
调查完成后,英力特集团与拟受让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此次股权转让尚需履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及报国
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实施。鉴于上述不确定性,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 月 25 日开市起继续停
牌,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申请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公告相关进展情况。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