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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车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1-24
证券代码: 1766(H 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 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
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
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
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刘化龙先生主持,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偿还有息负债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在募集资金到
位之前已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人民币 224,293.6 万元。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224,293.6 万元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闲置期间,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375,706.4 万元的募集资金(占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 31%)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
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资金返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375,706.4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同意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中车集团公司、中国国
储能源化工集团股份公司、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资设立中车金融租赁有限
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和中国中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集团”)、中国国储能源化工
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储”)、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
津信托”)合资设立中车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具体方案如下:
    1. 名称:中车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登记为准)。
    2.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 亿元。
    3. 股权结构:公司出资 18.3 亿元、持股 61%;中车集团出资 2.7 亿元、持
股 9%;中国国储出资 6 亿元、持股 20%;天津信托出资 3 亿元、持股 10%。
    4. 注册地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暂定,以工商登记为准)。
    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 经营期限: 永久存续。
    7. 经营范围: 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
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 3 个月(含)以上定期
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
询;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8. 法人治理结构:设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含 1 名职工董事),其中公
司委派 3 名董事,中车集团委派 1 名董事,中国国储委派 1 名董事,天津信托委
派 1 名董事;董事长 1 人,由公司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设监事会,由 3 名监
事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 1 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职工监事 1 名;非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推荐 1 名、中国国储推荐 1 名。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中国中车集团公司合资设立中车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有
利于推动公司产业金融战略实施,促进公司主业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
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
及《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刘化龙、奚国
华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中车股份有
限公司对外投资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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