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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车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1-24
证券代码: 1766(H 股)    股票简称:中国中车(H 股)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
为人民币 224,293.6 万元,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30日,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中车”)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中
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3号),核
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10,105,755股新股。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10,105,755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8.51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999,999,975.05元,扣除发行
费用(包括保荐承销费用、律师费及证券登记费等)65,894,908.81元后,公司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34,105,066.24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截至2017年1月13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
审验,于2017年1月13日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7)第0000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
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或“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中的人民币60亿
元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中偿还有息负债的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贷款方             贷款余额(千元)    贷款期限(年)
(一)中国进出口银行政策性贷款
    1     中国进出口银行                         1,150,000         2
    2     中国进出口银行                         1,915,000        1-2
    3     中国进出口银行                           379,000        0-1
          小计                                   3,444,000
(二)长期外币贷款
    1     中国银行                                 405,564         3
    2     中国银行                                 737,500         5
    3     法兴银行                                 759,625         5
    4     法兴银行                                 309,704         3
    5     中国进出口银行                           250,713         3
          小计                                   2,463,106
(三)短期商业贷款
    1     中国银行                                 418,187        0-1
          小计                                     418,187
          合计                                   6,325,293
    除短期商业贷款外,上述有息负债均为非流动性资金贷款,公司将优先选择
偿还合计约人民币59.07亿元的政策性贷款和长期外币贷款。公司本次拟使用募
集资金偿还短期商业贷款的金额为0.93亿元。
    公司承诺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各有息债务的实际到期日期通过自筹
资金先行偿还,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有息负债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及审核报告》(德师报(核)
字(17)第E00001号),截至2017年1月23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242,936千元。根据上述专项审核报告,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置换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以自筹资金
序                                                                                 募集资金置
            贷款方           借款公司              实际还款日期      预先投入金
号                                                                                  换金额
                                                                        额
(一)中国进出口银行政策性贷款
 1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6日         50,000        50,000
 2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6日         50,000        50,000
 3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6日        100,000       100,000
 4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6日        100,000       100,000
 5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6日        100,000       100,000
 6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6日         70,000        70,000
 7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6日         30,000        30,000
 8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6日         30,000        30,000
 9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6日         20,000        20,000
10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6日         50,000        50,000
11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6日        110,000       110,000
12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         15,000        15,000
13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         30,000        30,000
14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         45,000        45,000
15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         35,000        35,000
16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         10,000        10,000
17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         20,000        20,000
18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         30,000        30,000
19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         30,000        30,000
20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         30,000        30,000
21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         20,000        20,000
22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         45,000        45,000
23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         22,000        22,000
24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         50,000        50,000
25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         45,000        45,000
26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         25,000        25,000
27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         20,000        20,000
28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5日         12,000        12,000
     小计                                                              1,194,000     1,194,000
(二)长期外币贷款
 1   中国银行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        2016年11月25日
                                                                         400,496       400,496
                      有限公司                              (注)
 2   法兴银行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        2016年11月28日
                                                                         306,672       306,672
                      有限公司                              (注)
 3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       2016年11月23日
                                                                     248,874     248,874
                      有限公司                            (注)
     小计                                                            956,042     956,042
(三)短期商业贷款
 1   中国银行         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4日     92,894      92,894
     小计                                                             92,894      92,894
     合计                                                           2,242,936   2,242,936
     注:公司结合资金使用情况,经贷款银行同意,已提前还款。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
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偿还有息负债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4,293.6万元。独立董事发表了
书面意见,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董事会相关审
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中车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
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24,293.6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中车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维护全
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意见:中国中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42,936千元置换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
专项审核。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
合发行文件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中国中车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242,936千元置换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中国中车的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
真实反映了中国中车截至2017年1月2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支出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
资金的独立意见。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报告及审核报告》(德师报(核)
字(17)第 E00001 号)。
    5、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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