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汉口支行诉我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公司曾于2006年4月15日进行过披露,详情请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网。 现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武民商初字第54号、66号民事判决书,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2006)蔡执字第311、3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汉口支行偿还两笔借款本金共4000万元,另外,需支付利息、诉讼费和财产保全费等各项费用共190万元。 由于公司已对借款4000万元和利息5,930,218.93元进行过计提,因此,此次诉讼事项影响公司当期损益4,030,218.93元。 特此公告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22日
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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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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