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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百集团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1-21
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东百大厦 17 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1 月 15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越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
议监事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延长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监事会对本次投资事项认真核查后一致认为:本次投资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产业资源和金融资
本的良性互动,可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且履行了
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上述投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至第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项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定价公允,且审议、决策程序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亦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而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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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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