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
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
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萍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
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本公告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
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因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故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68 号)核准,公司以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135,334 股,每股面
值 1 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17)第 110002 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增加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7013.5334 万 元 ,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90477.7656 万元。
经公司董事会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新增股份已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正
式上市。同时,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
根据上述情况,现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原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34,642,322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34,642,322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为:普通股 834,642,322 股。
现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4,777,656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04,777,656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为:普通股 904,777,656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