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召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70,848,069.85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6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3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6,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9,735,25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6,664,750 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
告》(致同验字(2016)第 110ZC0705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
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110ZA0117号),确认了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情况。
截至2016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总
额为70,848,069.85元,具体情况如下: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万元) (万元)
(元)
可靠电子签名技术
1 升级及新产品研发 9,037.68 6,695.12 30,522,420.00
项目
可信数字身份管理
2 9,863.49 6,865.95 31,440,612.25
解决方案升级项目
信息安全服务平台
3 8,405.54 6,337.51 —
建设项目
4 营销体系建设项目 4,273.00 2,767.90 8,885,037.60
合计 31,579.71 22,666.48 70,848,069.85
三、 资金置换安排
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作出了安排,“在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70,848,069.85 元。
四、 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1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70,848,069.85 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1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70,848,069.85 元。
3、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数字认证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7)
第110ZA0117号),确认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情况。(2)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
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70,848,069.85 元。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70,848,069.85 元置换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本次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
超过 6 个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
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
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综上所述,中信建投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致 同 专 字 ( 2017 ) 第
110ZA0117 号)。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