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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1-19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佳士科技
股票代码:300193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爱平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青兰一路3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降低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九日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
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
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
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记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所做出的任何理解或者说明。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3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徐爱平
佳士科技、公司               指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包括2017年1月徐爱平拟协议转让
                                  持有佳士科技2,496万股、2015年4月通过大宗交
                                  易减持9,000,000股、2015年8月至9月期间通过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1,089,000股,公司股权
                                  激励历次增加股本导致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等
                                  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             指   2015年4月28日至2017年1月19日
千鑫恒                       指   深圳市千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徐爱平、潘磊与千鑫恒签署的《关于深圳市佳士
股份转让协议书               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准则 15 号》               指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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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徐爱平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11010519541115****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青兰一路3号
     通讯方式:139********
     职务:董事长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徐爱平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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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方式
     1、徐爱平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15年4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
易系统减持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6%,减持
均价为21.81元/股,合计减持金额为19,629万元,从而导致徐爱平持股比例下降
了4.06%。
     2、201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最终授予130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900.63万股,导致公司股本由221,500,000
股增加至230,506,300股。上述原因导致徐爱平持股比例减少0.78%。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规定,徐爱平女士于
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9月11日期间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08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增持均价为18.38元/股,合计增持金额为
20,010,960.04 元人民币。上述原因导致徐爱平持股比例增加0.47%。
     4、2016年1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
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最终授予12位激励对象
限制性股票125.25万股。201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427,020股。公司股本由507,113,860股增
加至507,939,340股,上述原因导致徐爱平持股比例减少0.03%。
     5、2017年1月19日,因个人资金需求,徐爱平与千鑫恒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
拟转让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496万股,每股人民币13元,合计减持金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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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48万元,本次转让股份导致徐爱平持股比例减少4.91%。
二、持股计划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义务披露人不排除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通过合法方
式减持上市股份。如有,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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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2015 年 4 月 27 日)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比    持股数量(股)      占比
         徐爱平                122,216,305        24.06%     74,886,032       14.74%
    注:公司2015年半年度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及股权激励增加的股本,上述本次
权益变动前持股数已按最新股本同比例调整。
     本次权益变动,徐爱平的持股比例由24.06%下降为14.74%,持股比例共计
减少9.32%。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参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及方式”。
二、本次权益变动中,2017年1月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转让方:徐爱平女士和潘磊先生。
     受让方:千鑫恒。
     (二)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数量
     千鑫恒与徐爱平女士和潘磊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受让徐爱平2,496
万股和潘磊1,999万股,合计受让4,495万股,占佳士科技总股本的8.85%。
     (三)本次转让股份的性质
     徐爱平女士和潘磊先生本次转让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四)本次股份转让价格
     在综合考虑本次协议转让的全部公开交易背景的基础上,本次股份转让价格
由双方商议确定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3元,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58,435
万元。
     (五)本次股份转让价款支付
     受让方应在签署本协议书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徐爱平支付
股份转让款32,448万(大写:叁亿贰仟肆佰肆拾捌万)元人民币,向转让方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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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25,987万(大写:贰亿伍仟玖佰捌拾柒万)元人民币。
     (六)协议签订日期
     签订于2017年1月19日。
     (七)生效时间及条件
     自各方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受让方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八)协议转让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千鑫恒拟通过协议受让徐爱平2,496万股和潘磊1,999
万股的股票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形;本
次股份协议转让不存在附加条件,协议双方不存在就全部股东权利的行使存在其
他安排,不存在就出让方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九)其他事项
     本次股份转让过程涉及的税费根据规定各自承担;对于本次股份转让过程的
额外增加信息披露费用由佳士科技承担,各方所各自聘请的中介机构费用,由聘
请方承担。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第一大股东
徐爱平持有74,886,032股,占比14.74%;第二大股东潘磊持有60,006,339股,占
比11.81%;第三大股东千鑫恒持有44,950,000股,占比8.85%,上述三方均不能
实质控制公司,因此公司仍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
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详见本节之“一、信息
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股份情况”的相关内容。
     (二)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总共5次,参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一、本次权
益变动的目的及方式”,其中徐爱平女士于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9月11日期间
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08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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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增持金额为20,010,960.04 元人民币。上述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徐爱平女士现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在履职过程中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3 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徐爱平女士最近 3 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徐爱平女士已经履行诚信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
     徐爱平女士不存在在其他公司任职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
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4,886,032股,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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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内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没
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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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
披露的其他信息。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
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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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徐爱平
                             签署日期: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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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
     2、股份转让协议书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佳士科技董事会秘书办
公室,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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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                                 深圳市坪山新区青兰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司                                                       一路 3 号
股票简称          佳士科技                       股票代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徐爱平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深圳市南山区
名称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减少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                                    是    □     否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第一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持股数量不变,因股权激励增加股本导致持股比例被动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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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   122,216,305 股      持股比例:     24.06%
披露前拥有权益
                       注:公司2015年半年度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及股权激励增加的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本,上述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已按最新股本同比例调整。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本次变动数量   47,330,273 股       变动比例:         9.32%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后的持股数量 74,886,032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14.74%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不排除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通过合法方式减持上市股份。如有,将按照相关法
是否拟于未来 12
                  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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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不适用 
准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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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徐爱平
                             签署日期: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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