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西藏天路 股票代码:600326 公告编号:临 2017—2 号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1
月 19 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通知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十
日前发送至公司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多吉罗布先生召集,会议应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会
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经与会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17 年度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为确保各项业务
进度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两家银行申请总额 1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
授信额度。具体计划如下:
1、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申请 6 亿元人民币综合
授信额度,信用担保,授信期限为 36 个月,自签订授信协议之日起
计算。
2、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申请 4 亿元
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信用担保,授信期限为 12 个月,自签订授信
协议之日起计算。
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具体贷款金额将根据
公司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贷款期限由银企双方协商确定,最长
不超过 36 个月,自签订贷款协议之日起计算。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贷
款相关手续,签署贷款相关合同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续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 网站上
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续贷款提供担保的公
告》(临 2017-3 号)。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