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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关于参与投资深圳市合创智能及健康创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1-20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深圳市合创智能及健康创业投资基金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10 月 28 日,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昌红科技”)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6-036),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自
有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深圳市合创智能及健康创业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创基金”或“合伙企业”)。
    近日,合创基金设立相关的合伙协议已签署,并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具体
如下:
    一、合伙协议签署情况
    各合伙人已签署了《深圳市合创智能及健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
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伙企业构成
    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
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合伙企业基本信息
    (1)合伙企业名称:深圳市合创智能及健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合伙企业经营场所:深圳市坪山新区东纵路 147 号地税大厦 9 楼。
    (3)投资宗旨:充分借鉴国际成熟市场创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结合中
国经济发展的方向,主要侧重于智能产业、医疗健康等相关领域的未上市优质企
业的投资,旨在为投资者创造优异回报。
    (4)目标募集规模:人民币 5 亿元。
    (5)存续期限:自有限合伙首次变更日起 5 年,分为投资期和退出期。
    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大会审议通过,可延长存续期限,但有限合伙
的总存续期限最多延长至 7 年。
    3.有限合伙成立及首次变更日
    有限合伙取得营业执照之日为有限合伙设立完成之日,即有限合伙成立日;
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达到人民币三亿元、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后办理相应的
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有限合伙的首次变更日。
    4.合伙人构成情况
    合伙企业目前由 12 个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3.5 亿
元。其中:普通合伙人 1 个,有限合伙人 11 个。
    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合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以货币认缴出资 1,000 万元,该出资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比例的 2.86%。
    有限合伙人 1:北京金博兄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8 号 8 层 05-673
    以货币认缴出资 10,000 万元,该出资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比例的 28.57%。
    有限合伙人 2: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 37 号
    以货币认缴出资 5,000 万元,该出资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比例的 14.28%。
    有限合伙人 3:深圳市坪山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坪山新区深汕公路坪山段 583 号坪山新区管委会大楼 718 室
    以货币认缴出资 3,500 万元,该出资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比例的 10.00%。
    有限合伙人 4:上海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 3000 号 1 号楼群楼 209 室
    以货币认缴出资 3,000 万元,该出资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比例的 8.57%。
       有限合伙人 5:芜湖歌斐景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芜湖市镜湖区观澜路 1 号滨江商务楼 16 层 1659 室
       以货币认缴出资 3,000 万元,该出资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比例的 8.57%。
       有限合伙人 6:上海摩勤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 399 号 9 幢 5 层 501 室
       以货币认缴出资 2,500 万元,该出资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比例的 7.14%。
       有限合伙人 7: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锦龙大道西侧
    以货币认缴出资 2,000 万元,该出资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比例的 5.71%。
       有限合伙人 8:上犹益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东山镇水口路稍口行政小区 B 栋广电新闻大楼
六楼
    以货币认缴出资 1,500 万元,该出资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比例的 4.29%。
       有限合伙人 9:唐武盛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汇景北路 66 号 602 房
    以货币认缴出资 1,500 万元,该出资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比例的 4.29%。
       有限合伙人 10:颜肖珂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 1288 弄 7 号 801 室
       以货币认缴出资 1,000 万元,该出资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比例的 2.86%。
       有限合伙人 11:范刚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 2566 弄 246 号
    以货币认缴出资 1,000 万元,该出资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比例的 2.86%。
    5.出资方式及进度
    分二期出资:有限合伙首次变更日后,普通合伙人将依照有限合伙的募集进
度,向所有合伙人发出首期缴付出资通知,要求各合伙人缴付其认缴出资额的
50%。普通合伙人应于有限合伙设立之日起三(3)年内根据项目情况就二期出
资(“后期出资”)签发缴付出资通知书,列明各合伙人应缴付二期出资的应缴付
金额和到账日。其中,各合伙人二期出资比例为该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 50%。
    6.退出方式:投资项目退出由管理人在授权范围内根据市场化原则实施,
包括股权转让、股权并购、IPO、回购等方式。
    7.管理费:按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 2.0%/年支付管理费,每一合伙人的
管理费计算公式为:投资期管理费=合伙人认缴出资额*2.0%*当期管理费计算天
数/365,若投资期有项目退出的,收取管理费时,应从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中扣
除已退出项目的本金。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8.合伙事务的执行:有限合伙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的投
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执行、管理、控制、运营的权力属于普通合伙人,由其直
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
    有限合伙人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名委员构成,由普通
合伙人提名,并由合伙人大会一致同意后委任。其中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席一名,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并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必要时投资决策委员
会可设秘书一名,协助处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9.收益分配顺序:
    (1)首先归还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直至全体合伙人取得的累计分配金额
足以使其均收回其在本有限合伙的实缴出资额为止;
    (2)如有余额,按全体合伙人各自实缴出资比例向所有合伙人分配,直至
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额总额计算的年化收益率达到 8%为止(下称“优先回报”,
基于所有合伙人在本有限合伙的实缴出资额及实缴出资额到达有限合伙账户至
返还到有限合伙人账户的期限计算);
    (3)如有余额,则向管理人分配,直至管理人获得上述(2)中分配金额
的 25%为止;
    (4)如有余额,则按全体合伙人 80%、管理人 20%的比例分配,全体合
伙人应得部分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根据各自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5)当有限合伙的年化投资收益率大于 8%,且本有限合伙或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于本有限合伙存续期内在坪山的投资总额(对总部注册于/迁移
至坪山新区的项目所投资的总额),不低于坪山城投实缴出资额 2 倍资金时,坪
山城投承诺将在本有限合伙获得的部分收益奖励给普通合伙人及其他有限合伙
人,作为特别奖励,具体为:在完成了上述分配(2)后,坪山城投就其获得的
全部收益[即上述(2)、(4)有限合伙向坪山城投的分配金额]中的 20%用于奖励
普通合伙人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其中 15%用于其他有限合伙人的激励,5%用于
对普通合伙人的激励,剩余收益部分为坪山城投收益。即:
    普通合伙人的奖励=坪山城投的全部收益*5%;
    其他有限合伙人的奖励=坪山城投的全部收益*15%。
    有限合伙按(2)、(4)进行分配时,奖励支付由有限合伙直接划给普通合
伙人及其他有限合伙人。
    二、工商登记备案情况
    近日,有限合伙企业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合伙企业设立的登记手
续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TBQJ7B
    2.名称:深圳市合创智能及健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4.经营场所:深圳市坪山新区东纵路 147 号地税大楼 9 楼
    5.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合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丁明峰)
    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
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
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
管理业务);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
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等。(具体经营范围以相
关机关核准为准)
    三、风险提示
    本次设立的合创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技术创新、
监管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甚至损失本金
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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