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226 债券简称:12 宝科创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宝胜股份”)于 2017 年 1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
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 8 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泽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股
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常州金源铜业有限公司的股东 JX 金属株式会社、五矿有色金属
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公司计
划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收购取得 JX 金属株式会社和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
公司持有的常州金源铜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除公司收购 JX 金属株式会社持
有的常州金源铜业有限公司 51%股权事项以外,后续收购尚需取得公司国资主
管部门的批准,具体实施时间和收购价格尚不确定。后续收购实施时各方将在《股
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基础上签署正式收购协议,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
新股份公司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明辉先生、杨志勇先生和徐德高先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宝胜科技创新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
见》。
二、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常
州金源铜业有限公司 51%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附属文件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低氧光亮铜杆产品质量、扩充产能,完善公司特种线缆产品产业
链,推动公司产品结构转型。同意公司与 JX 金属株式会社签署《常州金源铜业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 JX 金属株式会社持有的常州
金源铜业有限公司 51%股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收购,并同意公司签署《常州
金源铜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收购完成后方可生效的常州金源铜业有限公
司的《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
本次收购将构成重大资产购买,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次收购的进展及时履行
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收购无需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
新股份公司关于收购常州金源铜业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明辉先生、杨志勇先生和徐德高先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宝胜科技创新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
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