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草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董事候选人发出会议通知,于2008年3月14日下午在厦门市环岛路亚洲海湾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董事长许金和、董事钟志刚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董事许建成、林峰国代为行使表决权。全体董事一致推举林峰国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许金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决定聘任许建成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决定聘任许木林先生、陆素红女士为公司新一任副总裁,聘任翁国辉先生为新一任财务总监,高炳生先生为新一任总工程师。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决定聘任林峰国先生为公司新一任董事会秘书,张维强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决定聘任唐荔城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决定新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如下,各委员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⑴、战略委员会:许金和先生、阮荣祥先生、陈永志先生、许建成先生、钟志刚先生,许金和先生为召集人;
⑵、审计委员会:屈文洲先生、陈永志先生、林峰国先生,屈文洲先生为召集人;
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阮荣祥先生、陈永志先生、许建成先生,阮荣祥先生为召集人;
⑷、提名委员会:陈永志先生、屈文洲先生、许建成先生,陈永志先生为召集人。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向各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的议案》,决定向各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委派董事:
委派许建成先生、林峰国先生、翁国辉先生担任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董事;
委派翁国辉先生、姚寿堂先生、林志新先生担任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董事;
委派许木林先生、陆素红女士、黄燕琴女士担任福建众和营销有限公司董事;
委派许木林先生担任香港众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委派詹金明先生担任福建翔升纺织有限公司董事。
(以上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一)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组织机构图详见附件二)
二、独立董事意见
就本次聘任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相关人员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2、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我们同意聘任许建成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同意聘任许木林先生、陆素红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翁国辉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高炳生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同意聘任林峰国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3月14日
附件一:相关人员简历
陆素红女士,42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福建福贝塑胶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副经理,福建福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厂长,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等职。
陆素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许金和先生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翁国辉先生,35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本公司主办会计;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众和纺织监事,香港众和董事。
翁国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许金和先生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高炳生先生,62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福州印染厂化验室主管、技术员、助理工程师、技术科长、生产技术厂长、染整专业工程师,华纶印染技术领导小组组长、公司副总、厂长,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多篇文章,其中“棉织物磨毛处理新工艺产品研究”获得中国纺织信息中心/纺织产品开发中心2005中国纺织品开发优秀论文二等奖;“关于经N-羟甲基化合物整理后织物释放甲醛问题的讨论”、“涤纶白渍法仿绸整理的工艺探讨”及“荧光增白剂ps-1在化纤增白中的应用”等论文获省级“优秀论文奖”;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
高炳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许金和先生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维强先生,29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任职于农业银行福州营业部晋安支行、升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香港汇和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张维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许金和先生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姚寿堂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中国人民海军东海舰队37561部队131军舰动力分队长、副教导员、副机电长、副团职机电长,中国人民海军东海舰队37561部队司令部正团职机电业务长,莆田市物资局副局长兼莆田市物资公司副总经理、莆田市钢材市场主任、法人代表等职;曾荣立三等功三次,荣获科技二等奖及科技进步奖各一次;曾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众和纺织董事。
林志新先生,43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职于福州丝绸厂、本公司生产部。现任众和纺织董事。
黄燕琴女士,26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福建三明财经学校专业课教师、本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现任本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詹金明先生,37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曾任职于福州铁路分局永安工务段,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附件二:公司组织机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