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交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1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7】0083 号问询函,(以下简称 “《问询
函》”),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在 2017 年 1 月 16 日之前对其提出的问题进行
书面回复,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2 日披露的公告《匹凸匹关于收到上交所问
询函的公告》(临 2017-003)。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
逐项核实和回复,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公司无法在 2017 年 1 月 16 日前
完成回复。目前,公司正积极协调各方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拟于 5 个工
作日内完成回复工作并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
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