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期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为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已实施完毕,目前处于持续督导期间。广发证券根据规定担任公司的持续督
导机构,曾指定崔海峰先生、嵇登科先生和王振华先生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
立财务顾问主办人,负责开展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近日收到广发证券《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安排的通知》,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之一的嵇登科先生因工作变
动,不再担任项目主办人。本次重组原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崔海峰先生、王振华
先生仍继续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继续履行独立财务顾
问主办人职责,负责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持续督导方面的工作,保证持续督导工
作的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