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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暨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告
公告日期:2008-03-18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暨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3月14日在公司东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克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全体董事一致赞成的表决结果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年审注册会计师方长顺、张婕、朱艳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80,641,941.92元,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按10%提取盈余公积8,064,194.19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72,577,747.7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2,701,037.44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15,287,785.17元。
    董事会拟定:1、以200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538.61万股为基数年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红股3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85,885,135.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9,402,650.17元转入下期。2、以200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538.61万股为基数年度,向全体股东按10:2的比例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出资本公积49,077,220元。上述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45,386,100股增加到368,079,150股。
    本预案须提请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前期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金额做出变更或调整的议案》
    2007年公司在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过程中,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新发布的相关规定,对前期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了变更或调整,变更或调整的具体项目及金额是:
    1、内退职工比照辞退福利进行追溯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减少2006年末所有者权益25,508,549.35元。
    2、调整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所得税费用380,432.71元。
    3、因2007年度增持控股子公司--安徽大维新材有限公司股权,追溯调整减少少数股东权益2,832,949.86元。
    4、增持安徽大维新材有限公司权益及应收债权增加917,806.01元;合计调增所有者权益3,733,171.25元;
    以上四项调整事项合计调减公司2007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24,227,895.25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项决议的建议,结合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状况,董事会提议:续聘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决定于2008年4月10日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
    现将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4月10日(星期四)上午9:30
    2、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3日(星期四)
    3、会议地点:公司东办公楼会议室
    4、会议出席对象
    凡2008年4月3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二)会议的主要议程
    1、审议《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参会登记时间:2008年4月8日(星期二)全天。
    3、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王军、吴尚义
    电 话:0565-2317294、2386218
    传 真:0565-2317447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3月14日
    附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单位参加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行全部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代理人签名:
    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时间:2008年4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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