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渝港钛白粉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3年9月2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3年9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中期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7,207,4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16元现金)。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3年 10月30日,除息日为 2003年 10月31日。
三、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3年10月 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派息方法
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 2003年 10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国有股、法人股及高管持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五、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重庆市巴南区走马二村51号
咨询联系人:黄春熙、张敏
咨询电话(传真):023-62551279
重庆渝港钛白粉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