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中介机构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7
年 1 月 12 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3550
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永艺家具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就有关问
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
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有关材料报
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