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国全资子公司终止《投资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签署《投资意向书》的概述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美国全资子
公司Sunsys Energy Inc.(简称SEI公司)与一家位于美国波士顿的光伏开发、
建设及营运企业(简称ACE公司)签署了《投资意向书》,SEI公司拟使用3850
万美元购买ACE公司旗下的优质资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3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美国全资子公司签署投资意向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9)。
二、终止《投资意向书》的说明
自上述《投资意向书》签署后,公司协助 SEI 公司对 ACE 公司旗下的优质资
产进行尽职调查,并就有关标的资产估值、整合方式、并购后管理等事项进行多
次沟通、协商,但因标的资产的资产估值等指标无法达到公司的预期,且投资风
险无法有效控制,经公司慎重考虑,决定终止上述意向投资,SEI 公司与 ACE 公
司签署的《投资意向书》自动终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因上述《投资意向书》仅为各方意向合作的初步洽谈结果,非正式合同,对
参与各方不具备约束力,终止《投资意向书》不会对美国全资子公司及本公司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继续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优势,积极开拓节能环
保、新能源等领域的新业务,力争早日实现业务发展的新突破。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