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商务部反垄断局关于《不实施进一步审查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01月13日收 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反垄断局关于《不实施进一步审查通知》(商反垄初审 函[2017]第5号),主要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 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武汉帕太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 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2017年01月0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 委员会审核无条件通过,目前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 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三日
力源信息:收到商务部反垄断局关于《不实施进一步审查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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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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