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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8-03-15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08年2月23日、3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和《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分别于2008年2月23日、3月12日发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08年3月14日上午9:30在厦门市环岛路亚洲海湾大酒店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3月13日-2008年3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3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3月13日15:00至2008年3月14日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80人,代表股份97,222,5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5.02%。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96,28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4.29%;(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74人,代表    股份939,5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73%。
    董事长许金和先生因公出差,未能主持本次会议,经与会全体董事一致推举,董事林峰国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律师、张明锋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大会采用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
    同意96,401,59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1556%;反对491,3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5053%;弃权329,659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391%。
    2、审议通过《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
    同意96,401,59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1556%;反对493,3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5074%;弃权327,659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370%。
    3、审议通过《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
    同意96,401,59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1556%;反对491,3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5053%;弃权329,659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391%。
    4、审议通过《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
    同意96,401,59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1556%;反对491,3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5053%;弃权329,659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391%。
    5、审议通过《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6,391,049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1447%;反对491,3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5053%;弃权340,2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499%。
    6、审议通过《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08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6,389,79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1435%;反对501,3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5175%;弃权329,659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391%。
    7、审议通过《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6,389,79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1435%;反对501,3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5175%;弃权329,659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391%。
    8、审议通过《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2008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6,412,39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1667%;
    反对480,5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942%;弃权329,659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391%。
    9、在关联股东莆田市华纶鞋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其他与会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莆田市华纶鞋业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2,352,79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8.9987%;反对507,300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6098%;弃权325,659股,占出席会议无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915%。
    10、审议通过《关于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条件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6,360,29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1131%;
    反对803,1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8260%;弃权59,159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08%。
    11、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方案的议案》的下列事项;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表决结果为:同意96,355,29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1080%;反对761,6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7834%;弃权105,659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087%。
    (2)发行数量,表决结果为:同意96,355,29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1080%;反对760,2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7819%;弃权107,059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101%。
    (3)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表决结果为:同意96,355,29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1080%;反对761,7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7835%;弃权105,559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086%。
    (4)发行价格,表决结果为:同意96,355,29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1080%;反对761,6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7834%;弃权105,659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087%。
    (5)募集资金用途,表决结果为:同意96,355,29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1080%;反对761,6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7834%;弃权105,659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087%。
    (6)决议的有效期,表决结果为:同意96,355,29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1080%;反对761,6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7834%;弃权105,659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087%。
    12、审议通过《关于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6,360,59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1134%;反对630,3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6483%;弃权231,659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383%。
    13、审议通过《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表决结果为:同意96,378,89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1322%;反对503,1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5175%;弃权340,559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503%。
    14、审议通过《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6,355,29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1080%;反对521,4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5363%;弃权345,859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557%。
    15、审议通过《关于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6,384,19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1377%;反对497,2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5114%;弃权341,159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509%。
    16、审议通过《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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