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转让所持公司股份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英力特集团”)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国电集团
公司已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意见,同意英力特集团转
让持有的英力特化工全部股份。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发布了《关
于国有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 》
(2016-054),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一次性整体协议转让其
所持有的公司全部 155,322,68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1.25%。
公开征集期于 2017 年 1 月 3 日截止,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 月 4 日开市起停牌。
2017 年 1 月 10 日公司收到英力特集团通知,此次股权转让符合
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达到 2 家以上,且均已支付了缔约保证金。随后将
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过权重竞价方式评定最终受让方,英力特集
团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将对最终买家进行尽职调查,随后英力特集团
将与意向受让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
鉴于公开征集受让方的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
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经
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 月 11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上述事
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申请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公告相关进展情况。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