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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股份对外投资公告(二)
公告日期:2017-01-10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省嵊新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本次投资项目规模 7.5万吨/日,预计总投资 36,000
    万元;公司拟与嵊州市昌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10,8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9,720万元人民币,持有其 90%股权,嵊州市昌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出资 1,080万元人民币,持有其 10%股权。
    ?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水费回收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浙江省嵊新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以 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投资浙江省嵊新污水处理厂二期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扩建项目,项目规模 7.5
    万吨/日,预计总投资 36,000万元。公司拟与嵊州市昌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州污水”)合资成立绍兴市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10,8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 9,720万元人民币,持有其 90%股权,昌州污水出资 1,080万元人民币,持有其 10%股权。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浙江省嵊新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项目规模 7.5万吨/日,预计总投资 36,000万元,特许经营期为 20年(含建设
    期),出水水质标准执行 GB18918-2002一级 A标准。
    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钱进,地址:嵊州市长兴路 208号。
    (二)嵊州市昌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3年 3月;注册资本:
    3,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费乐明;注册地址:嵊州市仙岩镇严坑村;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工程、环保工程施工、维修、安装;环保设备销售。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由嵊州市政府和新昌县政府授权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和
    公司(乙方)签署《嵊新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协议协议》
    1、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内,甲方授予乙方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
    理项目设施,提供污水处理服务业务并收取相应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的独占性权利。
    2、特许经营期:20年(含建设期),预计 2018年投产。
    3、项目规模:7.5万吨/日。
    4、初始污水处理价格及调整:按照投标报价,确定初始污水处理价格为 3.90
    元/吨(基本水量及以内价格)。污水价格每两年调整一次,调价公式中包含电费、药剂费、人工成本、CPI、财务费用、折旧和摊销等调价因素。
    5、污水处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支付:按月结算并支付。
    6、污水出水水质标准:出水水质标准执行 GB18918-2002一级 A标准。
    7、污泥处置:处理后污泥含水率应低于 80%。
    8、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甲方及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由嵊州市政府和新昌县政府授权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与
    公司(乙方)、项目公司(丙方)签订《嵊新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 
约定丙方承继乙方在《嵊新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协议协议》项下的权利与义务。
    协议生效条件:自甲方、乙方、丙方盖章且签署后生效。
    (三)由公司(甲方)与昌州污水(乙方)签署《绍兴市首创污水处理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
    1、公司名称:绍兴市首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8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现金出资 9,720万元,持有其
    90%股权;昌州污水现金出资 1,080万元,持有其 10%股权。
    3、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4、协议生效条件:经各股东签名、盖章,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投资本项目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在浙江省的市场占有率,通过与区域内项目的协同管理,能够有效降低公司的运营管理成本。
    本项目的投资有利于保证公司在当地的市场地位,扩大影响力,并有利于后期再扩建项目及周边区域项目的获取。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水费回收风险:本项目存在一定水费回收风险。
    解决方案:将年度预测水费足额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1月 9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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