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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风能: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01-10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9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的自有
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二个
月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
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所
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8 亿元(含)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
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 12 个
月以内(含)的理财产品等,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资金周转前提下
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
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
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 2017 年 1 月 9 日,公司正在进行中的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 25,000 万
元。历次理财产品情况详见公司定期报告,截至公告日,正在进行中的理财产品
情况如下表:
                                                             投资期限                               预期收益利
序                                          投资金额                            产品   预计年化收
         购买单位               签约方                                                                 息
号                                          (万元)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类型      益率
                                                                                                     (元)
                                                                                保证
      天顺风能(苏州)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1                                            10,000    2016-11-17   2017-2-15   收益     3.20%      806,575.32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型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保证
      天顺风能(苏州)
2                        股份有限公司太仓    15,000    2016-12-30   2017-2-3    收益     2.55%      122,301.37
      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型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自
     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行现金管理,包括但
     不限于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8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 8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
     银行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
     了同意意见,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
     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
     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保荐机
构同意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本次可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银行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天顺风能: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天顺风能:第三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关于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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