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华凯绿色产业母基金发起设立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1 月 8 日,华融凯迪绿色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凯基金管理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华融”)、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
华融天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天泽”)、湖北省高新技术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高投”)、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签订了《武汉华凯绿色产业母
基金发起设立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具体情形如下:
一、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华融凯迪绿色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街特一号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晓明
经营范围: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债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咨询
服务业务; 对绿色产业的投资(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华凯基金管理公司为凯迪生态全资子公司北
京阳光凯迪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的参股公司,持股比例49%。
(二)公司名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公司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赖小民
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
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
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
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
管理咨询和顾问业务;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
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
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3907020.8462 万元人民币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中国华融与凯迪生态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公司性质: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贷、结算、汇兑业务;人民币票据承
兑和贴现;各项信托业务;经监管机构批准发行或买卖人民币有价证
券;外汇存款、汇款;境内境外借款;在境内境外发行或代理发行外
币有价证券;贸易、非贸易结算;外币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放款;
代客买卖外汇及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
证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黄金进口业务;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或
允许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限至 2015 年
5 月 1 日)
注册资本:1142489.4787 万元人民币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平安银行与凯迪生态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公司名称:华融天泽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15 号外滩华融大厦 8 层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冉晓明
经营范围:使用自有资金或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或债权投资,或投资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其它投资基金,为
客户提供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经中国证监会
许可开展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7,000 万元人民币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华融天泽与凯迪生态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公司名称: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东湖开发区珞瑜路 716 号华乐商务中心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爱清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中介)
注册资本:72,000 万元人民币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湖北高投与凯迪生态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
1.协议各方在遵守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及相关行
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构建全面业务合作关系,遵守“平等自愿,互
利互惠、诚实守信、长期合作”的原则。协议各方同意采取措施实现
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2.协议各方愿意将其他各方视为自己的重要业务合作伙伴。根据
业务发展需要,与其他各方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开展金融
及更广阔领域的合作,加强交流与协作,共创发展契机。
3.协议各方在本协议框架下,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根据本协议
条款所指的业务范围和具体内容,充分协商洽谈,推进绿色生态、扶
贫产业业务合作的深入发展。
(二)合作模式
协议各方同意共同发起设立母基金,主要以基金方式运作绿色生
态、扶贫产业项目的投资及合作。母基金基本要素约定如下:
普通合伙人(母基金管理者):华凯基金管理公司、华融天泽
有限合伙人(母基金投资者):中国华融、平安银行、湖北高投、
凯迪生态,共同认购母基金有限合伙份额,各方具体出资比例以后期
具体协议为准。未来母基金中将引入更多金融机构和产业投资者等。
母基金注册地:湖北省武汉市。
母基金总规模:50-100 亿元,认缴制,分期实缴。
母基金投资期限:5+2 年。
母基金投资方式:按协议约定范围投资子基金、股权投资、债权
投资、股权+债权投资等方式。
(三)母基金投资范围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母基金将专项投资于绿色生态产业、
扶贫产业,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加快推进绿色生态建设和精准扶贫战
略目标的实现。母基金投资范围具体包括如下:
1.绿色产业/并购项目
助力绿色生态、扶贫产业,深度挖掘市场优质项目。
绿色项目包括:生物质电厂项目;生物质制油项目;风电、水电
项目;贫困县林业项目;供应链金融项目(秸秆收储、冷链物流);
垃圾处理(污水)项目;水资源净化处理项目、(智慧)城市项目等
以及其他绿色扶贫项目。
2.碳资产项目
2016年《巴黎协定》的签署预示着全球都将进入一个绿色发展、
低碳发展的全新时代,未来碳交易市场开发价值将不可限量。母基金
可专门投资于碳资产项目,提前部署进入碳交易市场。
3.新材料产业项目
新材料是指新近发展的或正在研发的、性能超群的一些材料,具
有比传统材料更为优异的性能。新材料是科技发展到一定程度的重要
成果。母基金可对新材料产业进行投资,助力新材料的发展。
4.其他业务合作
在符合节能环保、绿色生态、精准扶贫战略目标的前提下,在确
保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对于以上业务范围之外的、且符合各方各自经
营范围内的其他业务,协议各方均可以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及本
协议所约定之合作原则进行合作。加强公司总部对控股子公司、分支
机构在业务运作管理模式、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交流,积极、
深入探索各领域的业务合作。
(四)联系机制
1.协议各方在本协议框架下,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采取定期和
不定期会晤的方式,沟通情况,酝酿具体合作项目。协议各方确定专
项负责人作为母基金日常联系代表单位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2.协议各方就具体业务建立对口业务单位会谈制度,指定具体负
责机构及联系人负责业务合作事宜的实施工作。
3.协议各方明确由对口业务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建立有效的日常
沟通联系机制,加强各方业务交流与合作,推动合作内容的实施。
三、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协议的签署有利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号召,推动绿
色生态、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为国家节能环保、精准扶贫战略目标
的实现贡献力量。
2.本次协议各方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资源共享、
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均沾、互惠共赢、合作发展的原则友好协
商,就共同合作发起设立绿色产业扶贫母基金达成合作意向,同时各
方同意未来引入更多其他的金融机构、产业投资者等资源,有利于实
现各方资源整合、优势互补。
3.本次协议的签署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任何影响,本协议为框架
性协议,协议各方办理具体业务时,另行签订具体协议,公司将在具
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具体合作事宜对
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
四、协议风险提示
1.本协议由协议各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之日起生
效。
2.本协议为各方合作的原则阐述,后续具体合作事项另行签订
具体协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协议的审议程序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对各方构成实质性约束,暂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董事长兼公司法人根据《公司章程》
授权签署。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
六、后续进展情况的披露
公司披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后,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的进展,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华融凯迪绿色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融天泽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省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武汉
华凯绿色产业母基金发起设立合作框架协议》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