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 2014 年
10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
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委派崔海峰、嵇登科
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公司近日收到广发证券发来的《关于变更公司保荐代表人安排的通知》,原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嵇登科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广发证券委派刘康先生(简历附后)履行
后续的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崔
海峰、刘康。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7 日
附:刘康先生简历
刘康,男,硕士,保荐代表人。曾先后主持或参与了浙江仙通(603239)首
发、中际装备(300308)首发、万盛股份(603010)首发、浙江众成(002522)
首发、海亮股份(00220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浙江魔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正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改制、辅导、上市等工作以及车头制药
(831920)、海博小贷(831199)新三板挂牌项目,并参与了智光电气(002169)、
双环传动(002472)等几十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股权融资项目的内部审核工
作,具有较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