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1 月 6 日,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1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
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延长至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于本公告日
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