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满足公司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于2003年申请配股。
公司2003年配股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数量:以2002年末总股本422,599,861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126,779,958股:其中国家股股东可配售44,432,640股,法人股股东可配售45,007,193股,社会流通股股东可配售37,340,125股。
4、发行对象:公司《配股说明书》规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
5、发行地区:全国所有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6、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配股价格区间为配股说明书刊登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刊登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的50%-90%。定价依据为:
(1)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2)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市盈率情况及对未来趋势的判断;
(3)配股价格不低于公司200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所公布的每股净资产额;
(4)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的原则。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将用于对上海又一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原名上海杨浦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投资建造上海又一城购物中心(原上海杨浦华联购物中心)。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78,008万元。经估算,项目年平均投资利润率约为11%。项目建成后,将为五角场周边地区居民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和商业服务设施。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如不能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本公司将自筹解决。
8、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配股的议案尚须经过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9、根据配股工作需要,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