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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非公开发行2016年次级债券(第1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公告日期:2017-01-07
证券简称:太平洋                              证券代码:601099
债券简称:16 太证 C1                          债券代码:14500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 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 楼)
          非公开发行2016年次级债券(第1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年次级债券(第1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太
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次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太平洋”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
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次级债券受托管理人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上海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上海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核准文件及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经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关于公司实施境内外债务融资及授权的议案》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实施境内外债务融资
及授权的议案》审议通过。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
2015 年 8 月 28 日、2015 年 11 月 18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016 年 9 月 1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对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6]1791 号),
公司获准发行 100 亿元的次级债券。
   二、本期次级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次级债券(第 1 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16 太证 C1(145001)
    4、发行规模:15 亿元。
    5、发行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
    6、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8、债券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次级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
为 4.0%。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次级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
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付息款项自付息日期起不另计
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期次级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次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
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0、计息期限:本次次级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6 年 9 月 28 日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止。
    11、发行首日:2016 年 9 月 27 日
    12、付息日:本次次级债券的付息日是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9 月 28 日。
    13、兑付日:本次次级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9 月 28 日。
    14、到期日:2021 年 9 月 28 日。
    15、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6、发行方式:本期次级债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
    17、承销方式:本期次级债券由发行人自行销售。
    18、债券转让:根据《管理办法》,发行结束后,本期次级债券申请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转让。本期次级债券的转让方和受让方须遵守相关业务规范,受让方
须具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条件。发行和转让后本期
次级债券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 200 人。
    19、发行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且不
超过 200 名。
    20、登记注册安排:本期次级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出了债券登记注册申请。
    21、提供转让服务安排:本期次级债券完成非公开发行后,发行人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提出了本期次级债券在上交所进行转让服务的申请。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发行次级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
资金,满足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需求。
    23、次级条款:本期次级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在发行人的一般负债之
后、先于发行人的股权资本;除非发行人结业、倒闭或清算,投资者不能要求发
行人提前偿还本期次级债券的本金。
    24、最新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公司主体信
用等级为 AA+。
    25、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次级
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次级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实施境内外债务融资及授权的议案》,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
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6〕1791 号),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完成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次级债券(第 2
期)”的发行工作。债券简称“16 太证 C2”,债券代码“145260”,发行规模
为 5 亿元,期限为 3 年,票面利率为 5.26%。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累计新增借款余额(含债券发行)43.70
亿元,超过公司 2015 年末净资产人民币 79.74 亿元的 20%,属于《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之重大事项。
   上海证券作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次级债券(第1期)的债券受
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上
述相关事项后,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出
具本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根据《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次级债券(第2期)募集
说明书》,“16太证C2”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满足公司
中长期业务发展需求。尽管公司融资规模有所上升,但发行人目前各项业务经营
情况良好,2015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较上年均大幅提升,公司盈利对利息
支出具有一定保障能力。2016年1月公司成功实施配股,资本实力进一步得到提
升,提高了公司偿债能力。上海证券持续关注公司公告、财务指标及月度《财务
数据简报》,并将督促公司根据各期债券本息的到期支付安排制定年度运用计划,
合理调度分配资金,以保障所有借款利息、本金可以按时兑付,不出现延期支付
或无法兑付的情形。
   上海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
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
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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