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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2014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公告日期:2017-01-07
证券简称:太平洋                             证券代码:601099
债券简称:14 太证债                          债券代码:122363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 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 楼)
                      2014 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
业行为准则》、《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
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平洋”
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信达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
信达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核准文件及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经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经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7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通过。上述董事会决议、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预案分别于 2014 年 8 月 30 日、
2014 年 9 月 18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并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
    2014 年 11 月 3 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出
具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监管意见书的函》(证券基金机构
监管部部函[2014]1686 号),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事项无异议。
    2015 年 2 月 12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57 号文核准,公司获准
公开发行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4 太证债(122363)。
    3、发行主体: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
    5、发行品种及期限: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 3 年期单一期限品种。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5.28%,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担保方式: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8、最新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公司主体信
用等级为 AA+,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期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
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
关规定办理。
    10、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及起息日为 2015 年 3 月 9 日。
    11、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市地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
关规定执行。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
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2、付息日:2016 年至 2018 年间每年的 3 月 9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3、兑付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上市地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
关规定执行。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
所持本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4、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 3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三、本次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公司实施境内外债务融资及授权的议案》,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对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
(上证函[2016]1791号),发行人已于2016年12月27日完成“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2016年次级债券(第2期)”(以下简称“本期次级债券”)的发行工作。本期
次级债券简称“16太证C2”,债券代码“145260”,发行规模为5亿元,期限为3年,
票面利率为5.26%。经核查,本期次级债券发行后,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
2016年累计新增借款(含债券发行)超过2015年末发行人净资产的20%,属于《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定之重大事项。
   信达证券作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的债券受
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上
述相关事项后,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经发行人反馈,本期次级债券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满足公司
中长期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受市场环境影
响,发行人2016年度1-9月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但公司
盈利对利息支出仍具有一定保障能力;2016年以来发行人通过实施配股、公司债
券、次级债券等方式融资,增强资本实力,补充营运资金,增强了发行人的偿债
能力。信达证券持续关注公司公告、财务指标及月度《财务数据简报》,并将督
促公司根据各期债券本息的到期支付安排制定年度运用计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
以保障所有借款利息、本金可以按时兑付,不出现延期支付或无法兑付的情形。
   信达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太平洋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
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
时报告》之盖章页)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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