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新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中新科技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3 号文核准,获准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1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52
元,募集资金总额 52,705.20 万元,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8,484.28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对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520 号《验资
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进
行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 2016 年 12 月 27 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已累计投资 工程进度 募集资金账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资金金额 金额 (%) 余额
年产400万台平
公司 37,546.01 4,301.98 11.46 18,359.21
板电视扩产项目
中新工程技术
技术研究院建设
研究院有限公 5,460.08 672.32 12.31 4,803.89
项目
司
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 5,478.19 5,481.36 100.06 0.26
项目
合计 - 48,484.28 10,455.66 21.57 23,163.36
注1:“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指包含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2:“年产400万台平板电视扩产项目”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5,000万元;
注3:“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已累计投资金额”包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用于还贷的
金额。
三、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7 年 1 月 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
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并同意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具体决策和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为控制风险,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保本型
的银行理财产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
募集资金收益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产生
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
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中新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时间计划不超过
12 个月。
综上所述,国信证券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颜利燕 韩培培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