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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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新科技”)将
继续使用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3号文核准,获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1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2元,
募集资金总额52,705.20万元,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8,484.28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17日对该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520号的《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
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该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和管理。
2017 年 1 月 5 日前,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5 亿元闲置募集
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
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 2016 年 12 月 27 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已累计投资 工程进度 募集资金账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资金金额 金额 (%) 余额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400万台平
公司 37,546.01 4,301.98 11.46 18,359.21
板电视扩产项目
中新工程技术
技术研究院建设
研究院有限公 5,460.08 672.32 12.31 4,803.89
项目
司
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 5,478.19 5,481.36 100.06 0.26
项目
合计 - 48,484.28 10,455.66 21.57 23,163.36
注1:“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指包含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2:“年产400万台平板电视扩产项目”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5,000万元;
注3:“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已累计投资金额”包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用于还贷的
金额。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将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使用
上述募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运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
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7年1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
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得
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的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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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运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监事会同意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中新
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
次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中新科技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
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
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不超过 12 个月。
综上所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表示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