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餐饮原辅材料采购合同》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本公司(甲方)拟与陕西米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米禾公司”、乙方)就甲方所属分(子)公司向乙方集中采购餐饮原
辅材料相关事宜签署《餐饮原辅材料采购合同》。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米禾公司。米禾公司成立于2015年,是一
家集食材批发、加工、分拣、冷链仓储、分装、配送、物流服务、电商交
易平台、连锁超市、食材供应链产业配套于一体的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不
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所属分(子)公司拟集中采购的原辅材料,
共分十三大类,包括:粮食类、食用油类、肉类、家禽类、下水类、海河
鲜类、蛋类、罐头类、调味品类、海味、干其它、鲜其它、蔬果类。
预计 2017 年度,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拟集中采购原辅材料金额
约 8,300 万元。最终以当年实际采购金额为准。
4、本次交易事项经 2017 年 1 月 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
5、该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米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69号2幢1单元11201号
法定代表人:郭庆民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6TX9XQ1F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物运输;预包装食品的销售;食品
生产;保健食品的销售;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供应链管理;商业运输管理;
农副产品、水产品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网络设备的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停车场管理。(以上经营范围除
国家规定的专控及许可项目)
股东情况:郭庆民出资660万元,持有米禾公司22%的股权;俱钢峰出
资390万元,持有米禾公司13%的股权;张联波出资270万元,持有米禾公
司9%的股权;其他26名自然人出资1,680万元,持有米禾公司56%的股权。
2、财务数据:
米禾公司2016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686.11万元,净利润159.70
万元;截止2016年9月30日,总资产4,378.41万元,净资产3,103.10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所属分(子)公司拟集中采购的原辅材料,共分
十三大类,包括:粮食类、食用油类、肉类、家禽类、下水类、海河鲜类、
蛋类、罐头类、调味品类、海味、干其它、鲜其它、蔬果类。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采购原辅材料种类、金额及占比
公司所属分(子)公司拟集中采购的原辅材料共分十三大类。预计
2017 年度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拟集中采购原辅材料金额约 8,300 万元。
合同交易金额最终以当年实际采购金额为准。
具体占比情况如下:
采购金额 占比
种类
(万元) (%)
粮食类 354.41 4.27%
食用油 290.50 3.50%
肉 类 2,426.92 29.24%
家禽类 631.63 7.61%
下水类 296.31 3.57%
海河鲜类 1,288.99 15.53%
蛋 类 63.91 0.77%
罐头类 35.69 0.43%
调味品 527.88 6.36%
海 味 256.47 3.09%
干其它 561.08 6.76%
鲜其它 277.22 3.34%
蔬果类 1,288.99 15.53%
合 计 8,300.00 100.00%
(二)双方合作方式
1.甲方下属单位通过本单位微信帐号向乙方提交订单进行采购,乙方
按甲方订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合格餐饮原辅材料。
2.甲方享受乙方重点客户(VIP)采购价格和物流配送服务,乙方须为
甲方提供 2 名工作人员独立办公室,配置办公桌椅及电脑等办公设备。
3.甲方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支付乙方货款,逾期甲方将支付乙方货款
滞纳金。
(三)采购、配送价格确定
1.乙方向甲方出售商品,商品价格随行就市。
2.乙方为甲方配送商品,双方结算价格按如下方式计算:
(1)蔬菜类: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级批发市场批发裸价+4%运卸费+15%
的损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级批发市场批发裸价+7%税率+4%运卸费+15%
的损耗;
(2)农副产品类:
A:猪肉、牛肉、羊肉:一级批发市场批发裸价+4%税率+4%运卸费;
B:禽类、河鲜、海鲜、干调料等:一级批发市场批发裸价+6%税率 +4%
运卸费;
(3)预包装商品类(调味品、冷冻品等):一级批发市场批发裸价+8%
税率+4%运卸费;
(4)粮油类:根据市场价格(含税价),甲乙双方合理定价。
3.甲乙双方对商品裸价有异议或市场价格发生波动时,对价格有异议
的一方向对方送达书面调价申请,甲乙双方到一级批发市场进行价格调
研,以双方共同调研为基准,确定配送商品裸价。
4.乙方配送主要大宗商品连续出现大的价格波动时,乙方应以书面形
式向甲方说明。
(四)验收与检查
1.乙方按照甲方订单将货物运卸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人员应及时
对乙方配送商品进行验收,甲方不得无故拖延。
2.甲乙双方人员核对订货单据,核对无误后进行收货。收货中甲方有
权拒收超过保质期、生鲜货物外观检查不合格的商品。
3.甲方收到货物后,如货物无质量问题,乙方不予退货。对乙方配送
商品数量超出订货数量部分,甲方有权拒收。
4.甲乙双方货物验收合格后,在验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验收登记表
作为支付依据。
5.甲乙双方对验收结果或货物质量持有异议的,乙方应先按甲方要求
对货物进行更换或退货,然后由双方对存有异议货物抽样封存后交由国家
权威检测机构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五)货款结算办法
1.乙方凭每月当期双方签字的验收登记表,经甲方确认后,开据合法
有效发票及发票清单,10 日内送甲方业务部门申请结算;逾期送达的,每
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货款 0.2%的滞纳金。
2.甲方不得拖延付款,在收到乙方商品供货发票于一个结账期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逾期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
付应付款项 0.2%的滞纳金。
3.对双方配送商品有价格争议超出结算期,经双方在批发市场调研确
认后 10 日内结算完毕,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 0.2%的滞纳
金。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单位名称开具相关发票,接收发票的单位
按发票金额付款的,视为甲方按约定付款。
(六)合同期限及生效
1.本合同期限为两年,自甲方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后由甲乙双方签字盖
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需要
变更合同,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确认变更事项,补充合同在双方盖章
后生效。如若双方未就变更事项签订补充合同的,提出变更方仍应依本合
同约定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
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署书面终止合
同。
4.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进行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规范公司所属分(子)公司餐饮原辅材料采购渠道,从源头上保
障食品卫生安全,同时发挥集中采购价格优势,降低原辅材料采购成本,
公司拟向米禾公司集中采购餐饮原辅材料。本次交易完成后,能够进一步
提升公司所属分(子)公司餐饮原辅材料的采购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
权益,同时可降低原辅材料的采购成本。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交易对方相关资料文件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七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