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召
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中,信托计划的受
托人变更,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草案)摘要(修订稿)》,本次修订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权限范围,
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1 日、2016
年 12 月 7 日、2016 年 12 月 2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兴业信托—兴安 8 号集合信托计划”,在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并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分行开立了信托资产的托管账户。截至 2017 年 1 月 5 日,“东吴-宁波-柯利
达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暂未通过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