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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捷电气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信托产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01-06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亍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
  关亍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信托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4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和《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信托产品》的议案。
  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最高
  额度不超过 3.4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
  理财产品。另外为更好地发挥资金效益,进一步利用闲置资金提高收益,在保
  证资金安全且满足实际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的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信托产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2751 号”文《关于核准无锡
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10 万元,每股面值 1 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 17.85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8,03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405,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12 月 14 日全部到位,
并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出具“瑞华验
字【2016】4404001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或信托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和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         计划募集资金使用量
           运动型 PLC、高端伺服系统生     (万元)              (万元)
    1                                           15,335.92             15,335.92
           产线建设项目
           智能控制系统及装置生产线建
    2                                           12,881.12             12,881.12
           设项目
    3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4,453.96              4,453.96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329.00              4,329.00
    5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              3,500.00
                          合计                  40,500.00             40,500.00
     若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资金缺口。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
     (二)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安排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4 亿
 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 3.4
 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此外,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信托产品》。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
 币 16,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信托产品,投资品种仅限于购买
 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信托、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债券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
 等,产品存续期限不超过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决议
 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资金核算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三)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组
织实施和管理,资金核算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
关联关系。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或信托产品之日起两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
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资金核算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四)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
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确保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
 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资金核算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
 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3、资金核算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
 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
期对理财产品或信托产品进行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
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六、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适度的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合理利用闲置的募
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或信托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
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
报。
       七、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17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对《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
 高额度不超过 3.4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
       2017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对《关
 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信托产品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一致同
 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6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或信托产品。
       八、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17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4 亿元人
 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017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信托产品》,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理财产品或信托产品有关事项。
       九、独立董事意见
    1、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4 亿元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
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
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
品或信托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
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同意《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信托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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