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修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柯玛)已分别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
月 4 日披露了《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编号:临 2016-047)、《澳柯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修订公告》(编号:临 2017-001)。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当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
关公告信息。
2017 年 1 月 4 日,澳柯玛收到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金控)
通知,根据相关要求,城投金控对原《澳柯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第三节第二项“信
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再次进行了补充修订。具体如下:
原修订为:“除本次股份增持外,截止目前,城投金控针对未来 12 个月暂无增减持
计划,若有新的持股计划,届时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修订为:“除本次股份增持外,截止目前,城投金控针对未来 12 个月无增减持
计划”。
除上述内容外,原《澳柯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