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1 月 3 日,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投资”)的通知,
万盛投资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将其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
的 13,090,000 股(该股份在办理质押时合计为 5,95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公告 2015-062,因实施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该质押数
量相应变更为 13,09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证券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5.15%。
截至本公告日,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74,657,000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9.35%,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30,460,000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40.8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1.97%。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