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挂牌转让 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 色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 上证函[2016]2386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 根据无异议函,公司由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 无异议。本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无异议函的相关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 无异议函规定的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的相关 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 月 4 日
首创股份关于收到非公开发行可续期绿色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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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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