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2月24日,本公司披露了《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与《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本公司控股股东香港喜多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喜多来”)在2016
年7月至2016年12月期间,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比例为5.00%。本次减持后,香港喜多
来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15.0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2016年12月26日,本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
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 585 号),对上述事项涉及的有关方面进行了问询。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问询函进行了回复,现将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如
下:
1、请全面梳理香港喜多来历次减持公司股票与承诺情况,并说明是否存在违反
承诺的情形。
回复:
一、自上市以来,香港喜多来历次减持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日期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2010 年 12 月 1,122,615 0.89%
2012 年 09 月 1,260,000 0.50%
2013 年 11 月 3,000,000 0.99%
2014 年 11 月 7,000,000 1.92%
2014 年 12 月 5,000,000 1.37%
2015 年 02 月 291,800 0.08%
2015 年 03 月 3,599,947 0.99%
2015 年 05 月 170,000 0.05%
2015 年 06 月 4,999,955 1.37%
2016 年 01 月 1,500,000 0.41%
2016 年 03 月 2,000,000 0.55%
2016 年 05 月 1,000,000 0.27%
2016 年 06 月 4,900,000 1.35%
2016 年 07 月 3,000,000 0.82%
2016 年 08 月 4,000,000 1.10%
2016 年 09 月 3,000,000 0.82%
2016 年 11 月 2,200,000 0.61%
2016 年 12 月 5,988,800 1.65%
二、香港喜多来关于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香港喜多来未做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2)2007年3月公司首次上市发行股票时,香港喜多来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自
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3)香港喜多来曾于2012年9月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即2012年9月6日)后至未
来六个月内,将不再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香港喜多来曾在2012年9月13日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承诺:自报告
书签署之日,12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5)香港喜多来曾于2013年11月承诺:自2013年11月28日起至未来六个月内,不
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6)香港喜多来曾于2014年12月承诺:本次减持之日起,未来连续六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7)香港喜多来曾于2015年6月承诺:自2015年6月2日起,未来连续六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8)香港喜多来曾于2015年7月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通过
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票。
(9)香港喜多来曾于2016年5月承诺:自本次减持起始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10)香港喜多来曾于2016年8月承诺:自本次减持起始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香港喜多来在减持过程中不存在违反其减持股份承诺的情形。
2、请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控制权变更的风险,如是,请充分说明相关情况与风
险;如否,请说明香港喜多来为保持对你公司控制权稳定性拟采取的措施。
回复:
香港喜多来自本公司上市以来,因资金调整等原因,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比例为
15.74%,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15.09%,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仅相差4.05%。经
向香港喜多来问询,香港喜多来表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证监会和深圳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减持所持有的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可能性。香港喜多来将根据情
况,适时安排减持事宜。
风险提示:目前本公司前三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分别为:15.09%,11.04%和9.09%
如香港喜多来继续减持本公司股权,公司可能发生实际控制人变更或变更成为无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本公司高度关注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可能对生产经营所带来的影响与风险,将努力
与股东做好沟通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稳定运行。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