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 桂东 01
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1 桂东 02
债券代码:135219 债券简称:16 桂东 01
债券代码:135248 债券简称:16 桂东 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陕西上新配售电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陕西上新配售电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公司拟自筹资金人民币 555.56 万元对陕西上新配售电有限公司进
行增资。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为顺应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和公司发展需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自筹资
金人民币 555.56 万元对陕西上新配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配售电公司”)
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陕西配售电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 5,000 万元变更为
5,555.56 万元,公司将持有陕西配售电公司 10%股权,陕西配售电公司成为公司的参
股公司。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对陕西上新配售电有限公司增资
的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增资事宜不需要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陕西上新配售电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上新配售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伍雪锋
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1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路西段 88 号世纪星大厦 1 幢 11502 室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电力工程、充电设施的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电力设备维修服务;新能源充电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转让、技术服务;充电设备、电力设备、器材的租售;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金融、
证券、保险、期货等限制审批项目);企业数据库服务、数据库管理;电动车充电服
务;电动车配件及用品的销售及维修保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西配售电公司为伍雪锋等人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设立的新公司,与本公司不存
在关联关系。
三、增资方案
陕西配售电公司本次拟增加注册资本 555.56 万元,由公司单独全额增资,原股
东周义鹏、王秋博、朱旭、伍雪锋同意放弃本次增资权。本次增资价格依照原始价格,
即公司以 555.56 万元认购陕西配售电公司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555.56 万元。本次增资
完成后,陕西配售电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5,000 万元变更为 5,555.56 万元,公司将持
有陕西配售电公司 10%股权,成为陕西配售电公司参股股东,其他 3 个自然人股东合
并持有陕西配售电公司 90%股权。
四、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陕西上新配售电有限公司
乙方: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
丙方一:周义鹏
丙方二:王秋博
丙方三:朱旭
丙方四:伍雪锋
丙方一、丙方二、丙方三、丙方四以下统称“丙方”。
(一)甲方增资额度: 555.56 万元,乙方本次认购增资占增资完成后甲方注册
资本 5,555.56 万元的 10%。
(二)认购价格: 鉴于甲方公司为新设立公司,本次增资不再进行审计评估。本
次增资依照原始价格出资,即乙方以 555.56 万元认购甲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555.56
万元。
(三)增资方式:现金出资。
(四)三方确认,甲方增资后各股东的出资比例为: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注册资本 5,555.56 万元)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周义鹏 2,000 40 2,000
王秋博 1,500 30 1,500
朱 旭 950 19 950 17.1
伍雪锋 550 11 550 9.9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0 0 555.56
合计 5,000 100 5,555.56
(五)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1、董事会
各方一致同意,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董事会设 5 名董事,其中乙方提名 1 名董
事,丙方提名 4 名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 1 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
事长为甲方法定代表人)。
2、监事会
各方一致同意,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监事会设 3 名监事,其中乙方提名 1 名监
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3、高级管理人员
各方一致同意,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甲方设财
务总监(财务负责人)1 名,由董事会聘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履行本协议,并于甲方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 10 日内将
足额资金(人民币 555.56 万元)划转至甲方指定账户;若乙方未在约定日期前划转
足额资金至甲方指定账户,视为乙方放弃本次对甲方增资的权利,本协议自动终止,
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股东地位确立
1、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 1 个月内完成增资后注册资本及股东变更的工商登
记手续,乙方承诺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并在协议规定时间内缴付认购出资的足额资金后,甲方承
诺 7 个工作日内将乙方认缴出资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向乙方签发出资证明书。
3、乙方于记载在甲方股东名册之日起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如甲方未按第七条
第二款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自该期限届满 3 日的当日起,乙方享有相应的股东权
利。
(八)协议的终止
1、若甲方本次进行增资扩股的行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 个月内仍未能获得甲
方权力机构或监管部门批准的,乙方有权在书面通知甲方、丙方后单方解除本协议。
2、若乙方未在约定日期前将足额资金(人民币 555.56 万元)划转至甲方指定账
户,视为乙方放弃本次对甲方增资的权利,本协议自动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本次对外投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陕西配售电公司的主要目的是抓住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机遇,实施
“走出去”战略开展互利合作,通过参股公司开展配售电等业务,对公司开拓电力市
场,壮大电力主营业务,推动电力业务发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将产生积极作用。
六、备查文件目录
桂东电力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