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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柯玛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2-31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澳柯玛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58 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4,681,269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746,088,399.72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8,096,250.68
元(不含税)。截至 2016 年 12 月 22 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
验字(2016)第 SD04-0010 号)。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由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公司控股
股东所认购的股票,自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
的股票,自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均为限售期满
的次一交易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非公开发行前的 682,072,000
股增加到 776,753,269 股。
    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相关股东权益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企发投”)因参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本次发行而增加:本次发行前,青
岛企发投持股数量为 259,076,0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98%;本次发行完成后,青
岛企发投持股数量增加至 303,492,3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07%。
    2、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参与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认购
数量为 44,554,366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其合计持股数量为 69,569,220 股,持股比例
由发行前的 3.67%增加至发行后的 8.96%。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青岛企发投持有公司 39.07%的股份,仍处于控股股东
的地位。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
质影响。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履行了权益变动报告义务,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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