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2013 年
重大资产重组所涉云南省中国旅行社相关承诺事项
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六届七次(临时)董事会审
议的《关于变更公司2013年重大资产重组所涉云南省中国旅行社
相关承诺的议案》,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认为:
一、本次控股股东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世博旅游集团”)补充履行的变更有关承诺事项的审议、决
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控股股东世博旅游集团变更2013年重组所涉省中旅
相关承诺,变更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
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解决控股股东与上市公
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三、本次控股股东世博旅游集团变更承诺事项符合实际情
况,在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将省中旅注入上
市公司的承诺变更为转让省中旅全部权益,解决了世博旅游控股
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
四、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龙超、王军、王晓东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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